有人传播“道理”“见证”资料?判了!

广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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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门徒会”(又名“三赎基督”)邪教组织案件,被告人曹某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查获的邪教宣传品予以没收。

曹某自2015年参与邪教组织“门徒会”,并于2019年11月被任命为中原大会十堰分会襄城小会主执。随后,曹某伙同十堰分会配执梁某(另案处理)、襄城小会执事王某(在逃)等人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宜城市、谷城县等地开展邪教活动。

图源网络

曹某为宣扬邪教思想,控制下级组织及信徒,为下设小分会及分会点进行物色培养组织骨干成员,并在任职期间与梁某、王某等下级骨干成员先后多次在襄阳市襄城区、谷城县等地信徒家中召开名为“同工会”的聚会,从事邪教活动,传播欺骗迷惑他人的“道理”“见证”等资料。曹某及下级组织成员先后发展成员30人次。

经公安机关在曹某家中查获的“小纸条”、从邪教人员徐某家中查获的“见证”资料等进行认定,均属“门徒会”邪教组织宣传品。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曹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诉讼过程中,曹某家属代其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并缴纳了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在邪教组织“门徒会”被取缔后,伙同他人开展邪教组织活动,利用散布邪教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邪教成员,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当追究其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刑事责任。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强奸罪;诈骗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反邪知识

“门徒会”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旷野教”“二两粮教”“蒙头教”或“蒙头会”,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原名季忠杰)于1989年建立。

“门徒会”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把当今世界说成是一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号召信徒起来夺取政权。

其主要危害包括以下几点:

歪曲《圣经》,凡《圣经》中的“耶稣”字样,“门徒会”全部用“三赎”(季三保自称“三赎基督”)来代替,信徒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

宣扬“祷告治病”,不少成员因拒医拒药死亡。

诱骗群众,以“为神奉献”“周济”“慈惠”为名,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控制和发展成员。

制定“婚办”规定,不允许其成员与不信“门徒会”的“外邦人”通婚。

大搞“赶鬼治病”,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大搞装神弄鬼的非法活动,说被祷告者病情加重,是“邪魔附体”,甚至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

聚集滋事,一些地方发生了“门徒会”成员非法聚集滋事,公然阻挠干警执法,甚至打伤民警等恶性事件。

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教的自由,但是信教之前要擦亮双眼,注意辨别哪些是正规的宗教,哪些是邪教。邪教是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毒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

图源网络

远离邪教,崇尚科学生活。

面对邪教活动,

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并及时检举揭发。

来源:广州反邪公众号、中国反邪教网、湖北省反邪教协会、南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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