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但对于农民工、受家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而言,在收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发起诉讼程序等方面难免力不从心。近年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民事调解”的合力,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办理一批效果较好的案件
(一)支持起诉为残疾老人撑起“晚年晴空”
67岁的叶某明为一级智力残疾人,其独子已去世,日常起居生活由妹妹叶某轩负责处理。为方便照顾和更好维护叶某明的权益,叶某轩需向法院申请认定叶某明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监护人。囿于叶某轩的文化水平及高龄,其诉讼能力较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向村委会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后,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最终,法院判决宣告叶某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叶某轩为叶某明的监护人。此举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也获得当地群众赞赏。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成功案例,向全省推广介绍。
(二)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追讨欠薪
丰某某等31名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向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了解到丰某某等人多次前往村委会、镇政府进行信访,存在较大维稳压力。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组建了丰某某等31人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微信群,引导当事人收集整理证据、申请支持起诉,并通过微信群定期通报诉讼进展,解答当事人疑问,安抚当事人情绪。
受理案件2天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依法对丰某某等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9.3万元救助款。法院最终判相关人员向丰某某等31人支付劳务费合计1228740元。
(三)支持起诉帮助被家暴妇女走出困境
在办理周某某离婚纠纷申请支持起诉一案时,报警回执及病历材料显示,周某某曾多次遭受家庭暴力。经与周某某居住社区、妇联、司法分局的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了解周某某的家庭情况,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解,周某某与前夫自愿离婚。考虑到周某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对其精神及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且她需要赡养老人,存在现实经济困难,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给予周某某司法救助款1000元。
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涉家庭暴力案件,通过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与辖区公安分局、司法分局、镇妇联联合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协作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办理涉家庭暴力案件提供了类案指引。
二、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的作用
(一)法律援助覆盖率100%
2022年以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6件,联合司法分局通过线索互转,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率为100%。法援律师有效指引申请人收集、提供证据,帮助申请人撰写法律文书,依法、精准表达诉求,使得判决中对申请人诉讼请求的支持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同步司法救助率59%
2022年以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强化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检察职能,支持起诉过程中依法同步开展司法救助39人次,共计发放司法救助款163518.52元,救助率59%,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三)获判决、调解支持率100%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充分与当事人、法援律师进行沟通,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实质性审查是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支持起诉提供有效依据。审查过程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弱势群体的确存在取证困难时,依法协助调查取证。
如在离婚纠纷案中协助调取被家暴申请人的报警回执,在抚养费纠纷案中协助调取已离异配偶的社保材料以确定管辖权等,帮助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结的支持起诉意见,均获得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支持。
三、形成支持起诉联动协作机制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总结近年来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经验,通过联席会议、会签规范性文件等多种形式,形成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
如,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联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联动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实现了从案件交接、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合调解等方面协作配合。又如,与辖区各司法分局签订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线索移送、案件受理、后续跟踪等协作事项,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运作规范化、高效化。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围绕民生民利能动履职,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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