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若水上风,妾似风中莲
相见相思,相见相思
君若天上云,妾似云中月
相恋相惜,相恋相惜
君若山中树,妾似树上藤
相伴相依 相伴相依……”
最近热播的大IP剧《长相思》第一季已收官,剧中男女之间的羁绊牵动了无数剧迷的心弦。
在感受刻骨铭心的爱情和濡沫共担的亲情之余,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畅想,假设剧中人物生活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法治的力量将为他们叠加怎样的buff呢?
1.涂山璟的母亲为其定下与防风氏大小姐防风意映的婚事,但涂山璟心慕小夭,无意迎娶防风意映,涂山氏能否强迫涂山璟与防风意映成亲?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涂山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婚姻自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西炎玱玹与小夭互称兄妹,两人如互相有意,能否结婚?
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西炎玱玹的亲祖母西陵缬祖与小夭母亲西陵珩是养母女关系,并无血缘,故玱玹与小夭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在法律上可以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剧中,佩戴深海鱼怪的鱼丹可以在海底自由呼吸。涂山璟曾赠送小夭鱼丹紫,但在得知涂山璟的未婚妻防风意映怀有身孕后,小夭将鱼丹紫还给了涂山璟。
那么,在恋爱期间赠与恋人的礼物,在分手时,对方是否需要归还呢?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场景一:七夕节当天,涂山璟通过微信转账“520”“1314”两个红包给小夭,并备注“小夭,我爱你一生一世”,小夭满心欢喜地收下了。假设两人分手,是否需要返还红包?
不需要。在七夕当天转账带有“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红包,能够明确表明该转账行为系为表达爱意进行的赠与,属于一般的无偿赠与行为,已完成的转账行为在不符合法定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场景二:七夕节当天,涂山璟为小夭准备了惊喜且隆重的求婚派对,并购置一座府邸登记在小夭名下,在求婚现场将房本和钥匙交给了小夭。假设两人分手,涂山璟能否要求返还豪宅?
可以。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送大额财产,一般可视作“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终没有结婚,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未生效,可要求返还大额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4.赤水丰隆与小夭准备结婚,丰隆根据赤水氏习俗给付小夭彩礼。但小夭在婚礼现场悔婚,赤水丰隆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可以。根据最高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给付彩礼后,在双方未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涂山篌和防风意映相恋多年后因故分手,防风意映是否可以向涂山篌讨要“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不能。男女双方恋爱后分手,如一方自愿给付一定钱款以达到分手的目的,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但若一方起诉要求给付“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6.涂山篌和防风意映并未结婚,但生育一子涂山瑱。涂山瑱随防风意映与涂山璟生活时,涂山篌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
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应当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定监护职责。若双方对于抚养关系发生争议,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比照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关系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与其羡慕剧中美好的爱情
不如珍惜身边的小确幸
愿每一份真心不被辜负
【来源:上海静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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