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纪委监委开设“古诗词里的清廉”学习专栏

南方+ 记者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我国是诗词的国度,在浩如烟海的诗词中,有许多清廉劝诫的诗句,这些廉洁诗词颂扬清正廉洁、鞭挞贪婪丑恶,是我国廉洁文化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全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海丰县纪委监委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清风海丰”开设“古诗词里的清廉”学习专栏,分期分类推送廉洁诗词供大家赏析,以此推动廉洁文化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主动学习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诗词精髓,以诗心润廉心,以廉心守初心,不忘初心使命,永葆清廉本色。

首期推送的两首廉洁诗词分别是东晋吴隐之的《酌贪泉》和唐代白居易的《三年为刺史二首·其二》。“白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时,从不向民间索取任何名贵物品,卸任时带了两块天竺山石回乡作纪念。一天,他摆弄石块时幡然醒悟:如果到西湖的游玩者都带走几块天竺石,天竺山的秀美岂不要消失殆尽?山石虽不值钱,但取之如同贪污,玷污了名声,于是写下此首自责诗。这种可贵的品质,慎微的律己态度,令后人肃然起敬。”除推送廉洁诗词外,该学习专栏还对诗词创作的背景以及其蕴含的廉洁文化内涵进行了解析。

“我国廉洁文化源远流长,有很多反腐倡廉的古诗词,这些古诗词是我们珍贵的精神财富,现在读来依然很受启发,这个专栏开设得有深意,有品位。”目前,该专栏已经推出了第二期,凭借独特创意和诗心润廉心的深意,该专栏受到党员干部的好评。

南方+记者 郭杨阳

编辑 李恺莉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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