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选聘教育专干公告

三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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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培养和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干部队伍,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选聘基础教育专干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德育专干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干1名。

二、选聘对象

佛山市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第一线有6年以上教学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德育工作专干

(1)具有3年以上德育中层行政任职经历(指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德育正副主任);

(2)具有市级以上德育方面荣誉称号。

(3)主持过县区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

2.心理健康专干

(1)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2)具有心理健康教育B证以上;

(3)具有不少于2次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专业讲座经历;

(4)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获奖,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

(5)主持过县区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课题。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初试、复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时至9月1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交到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404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7-87733696

3.报考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

(5)教师资格证;

(6)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论文、教研课题等。

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二)资格审核

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将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参加初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按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初试

初试采取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初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

复试采用演讲答辩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实施。重点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等。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选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初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中级以上”即含中级。

(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33696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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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区教育局

编辑:三水教育微信编辑小组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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