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过弯、滑铲……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受伤!警钟再次敲响!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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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生的涉学生交通事故

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学生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

希望能再次警醒所有学生、家长

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01

惊险一瞬

2023年7月27日5时49分许,程某(14岁)、李某(17岁)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盐田区盐三路大华兴寺路段时,与一辆小型轿车碰撞,造成程某、李某受伤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地点:路中、未按道行驶

事故关键:未成年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02

2023年7月26日00时53分,包某(17岁)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葛某(16岁)沿罗湖区莲塘街道盘山公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盘山公路梧桐山隧道路段时,该车车头与路边灯杆发生碰撞,造成包某、葛某受伤入院治疗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地点:路中、未按道行驶

事故关键:未成年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不少学生由于贪玩

还没到年纪就不戴头盔

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出行

这些行为不可取!

不遵守交通法规

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交警再次和大家强调

请学生、家长、老师都要以案为鉴

01

孩子未满16周岁

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撞伤环卫工人。

02

骑行戴好头盔

不走机动车道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部分骑行者会认为戴头盔“一点都不酷”。但头盔是用来保护骑行者的必要装备,而非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戴头盔的正确方法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每位交通参与者只有各行其道,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将斑马线上的行人撞倒。

此外,骑电动车出行还要注意

不逆行、不闯红灯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请所有家长、学生必须牢记以上几点

 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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