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 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该案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
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执法人员在6月8日检查青上化工(青岛)有限公司时,在该公司成品库内发现青岛港盛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硫酸钾(全水溶)外包装标注“原料原产国:以色列,合同号:N20YLJKXS1320”内容。
后经年6月14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及6月19日对当事人询问调查,青岛港盛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上述硫酸钾(全水溶)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氯化钾和硫酸,其中氯化钾为以色列进口,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而硫酸都是国内生产,并非以色列进口。
依据《广告法》 告 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 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 作、 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 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 登记证件。”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5日下达了青市监处罚〔2023〕07029号处罚书。
来源丨半岛网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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