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一睁一闭......全责!

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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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春困,秋乏,夏打盹。”

夏日炎炎正好眠

闷热的天气

容易让人在驾车途中产生疲劳

部分司机却不以为然

一路上强忍着瞌睡

挑战身体的极限

殊不知

疲劳驾驶却是开车的“大忌”!

疲劳驾驶

会导致驾驶人的反应力下降、变迟钝

甚至出现

眼睛完全闭合的“睡着”的情况

一旦“睡后”车辆失去控制

后果不堪设想

疲劳驾驶 先撞护栏再撞三轮车

近日下午,在顺德碧桂路容桂段辅道,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先是撞上机非分隔栏,再撞上一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三轮车。 

经民警调查询问,货车驾驶员何某承认,自己驾车途中十分疲劳,打起了瞌睡,“一下子就睡着了”,车偏离了方向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所幸的是,行车速度不快,事故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也没有人员受伤。经现场勘查,民警判定何某疲劳驾驶、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疲劳驾驶  货车先撞限高架再“奔”下河

      近日,在顺德乐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粤E号牌大货车撞上限高架后冲下河。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大货车车头陷在淤泥里,损毁严重,装载的3捆钢板散落在河边,限高架及路边的电线杆被撞毁,司机梁某从驾驶室内爬了出来,身体多处擦伤。

      民警立即呼叫120救护车到场救治,同时联系大型吊车前来,将深陷淤泥的大货车和货物吊上岸。

     经了解,梁某当天一大早起来送货,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困意突然来袭,不小心打起了瞌睡,没想到就发生了意外。

经现场勘查,民警判定梁某疲劳驾驶、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车时“可怕”的是

车还在继续行驶着

驾驶人的大脑处于“待机模式”

双眼处于“关机模式”

一旦身体出现疲劳,可千万别开车

否则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此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的危害性

一、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

二、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三、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四、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惨痛的教训就摆在面前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司机

一定要引以为鉴

行车注意劳逸结合

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

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稳妥的方法是在服务区停车,下车活动腰腿、颈肩等肌肉,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

最后

交警再次提醒

工作再忙

也要给自己安排好休息

安全

比什么都重要!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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