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联合横河镇人民政府开展进村普法活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当日上午,来自博罗县人民法院、罗浮山法庭的法官、法官助理及横河镇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横河镇老圩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会场设在美丽的滨水公园,在蓝天白云下,目光所及尽是绿水青山,普法人员结合眼下的美景向村干部和村民宣讲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科普生态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宣传垃圾分类、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
“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村民李女士觉得今天受益匪浅:“我今天带小孩过来游玩参加普法活动,可以对小孩进行教育,让小孩不要乱扔垃圾,特别不能乱扔到水里去。”
老圩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伟雄认为普法宣传十分必要,他说:“通过普法宣传,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在慢慢提高,对保护生态、保护水源等法律方面的知识也更加了解了。”
人与自然本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爱护生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既提升了村民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意识,也让他们更加熟悉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到不违法、不犯法。“通过法律来监督村民行为,以达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的。”罗浮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刘勇表示。
据了解,博罗法院在办理涉及到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均集中交由专门的合议庭来处理。涉及资源类、污染环境类案件,通过公益诉讼,由相关污染实施人支付相应款项后,再由政府选定专业的公司去做生态恢复工作,做到“谁污染 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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