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学的一名任职17年的老师,在患病期间遭遇学校不续聘,疑似受到不公对待,引起广泛关注。
网文表示,该老师在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学工作,2021年7月,因患有某恶性肿瘤疾病住院接受手术治疗,至今尚未痊愈,一直定期去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今年6月底,在其聘用合同期满时,学校以教学质量考评分数排名低为由,不再续约。该老师认为,在其患病期间,学校的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南方+记者联系到了该事件中的老师潘女士,潘女士表示网传情况属实,她目前正遭遇解聘风波。潘女士告诉记者,其供职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已经工作17年,在2021年5月份一次体检中,发现甲状腺出现恶性肿瘤,2021年7月份到医院进行手术,其后病未痊愈,一直在接受后续治疗,而在这期间,2023年6月30日,校方以其教学质量考评垫底为由,向其发函要求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相关材料显示,徐汇区虹桥路小学代理律师认为,潘女士在网络所述不实,其在2019年到2021年连续3个学年考评位列最后,其余年份考评也在倒数。根据学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校方做出了到期不续聘的决定。
对于校方律师方的说法,潘女士并不认同。潘女士表示,自入职以来,她的考核成绩均为合格,关于教学质量考评分数,其本人从未见过,也从未签字同意。上一份聘用合同签订于2022年7月,为期一年,而2019年到2021年,她先后经历怀孕、生育、生病,除了法定产假期间未给学校带来产出外,手术出院后一直在正常教学,虽然因生病劳动能力有所下降,但并未荒废教学工作,也没有因为生病得到特殊照顾。
潘女士提供的徐汇区教育局回复显示,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聘用合同期满的情形,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学校提前3个月份发出了书面告知函,符合相关规定,接下来教育局会督促该校严格遵守相关流程,妥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据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官方介绍,该学校创办于1989年,是一所五年制的公办学校,学校现有十五个班级。针对该事件,南方+记者也多次致电徐汇区虹桥路小学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潘女士告诉南方+记者,经过与校方多次交涉无果后,她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近期将开庭审理。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已经进入仲裁程序,以仲裁结果为准。
南方+记者 朱红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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