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被撞还担主责,只因为.......

佛山政法
+订阅

我们常说行经路口的时候

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特别是在通过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

更要多观察,减速慢行

道理大家都懂

可真正驾车上路时

还是有些人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

结果酿成了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近日,在众涌工业区涌业路口发生了一起小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摩托车倒路口中间,小汽车挡风玻璃破裂,两车都有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上两名驾乘人员手脚擦伤。

     为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发生,交警到场后立即采取交通管制,并通知120前来对伤者进行检查。

       随后,交警通过调查发现,摩托车上是一对父子,事发时,摩托车由路口南往北方向行驶,而小汽车则经路口的东往西方向行驶,由于事发路口是位于工业区内,平时车流量不算不大,所以双方行经路口时都没有留意减速慢行。

      交警判定:摩托车驾驶员卢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小汽车驾驶员易某没有注意安全行车要求,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大多数驾驶人

对“让右原则”并不陌生

但在实际驾驶过程中

很多人却忽视了这一点

有的人甚至不解

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

其实是有理由的

左侧车辆有视野优势

因为国内机动车的驾驶位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

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应当被让行。

保护驾驶人

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驾驶人在车辆的左侧。如果左右两车撞到一起,右侧车的驾驶人受伤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从保护驾驶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应让右侧机动车先行。

那么

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

该怎样让行

右侧车辆优先

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右侧车辆让左转

      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方右转,遇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那是因为如果右转车辆较多且优先通行,左转车辆就会在路口积压,影响其他方向车辆的通行。

▲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右转、左转让直行

路口无明确指示时,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有让行标志的需要让行

如果有让行标志,那就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

环岛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通过无信号灯环岛进入环岛行驶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

一定要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驾驶车辆通过路口

应当减速并观察路口通行情况

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来源:顺德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