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创新基层消防治理体系,筑牢末端消防安全网

南方+ 记者

8月9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称“高明消防大队”)获悉,今年以来,高明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消防队伍不断壮大,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镇街结合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开展检查5053家,发现火灾隐患5356处,督促整改隐患5342处,行政处罚35宗,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当下这高温天气,高明区社会面火灾防控不容忽视,镇街一级消防办职能弱化仍然需要解决、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需积极面对。在此背景下,高明区消防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面对当前消防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高明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出台《佛山市高明区镇(街道)消防工作“共管共治”和消防(含森林)队伍“共管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提档升级。

提升基层消防治理力量

据介绍,高明消防大队大力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推动各镇街优化调整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架构,全面落实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党政一把手“双主任”制,全面实现市、区、镇三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党委政府“双主任”制,将高明区、镇(街)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调整为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实现消防安全工作升格为党政“双一把手”工程。

与此同时,高明消防大队积极走访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印发《关于明确各镇(街道)消防救援所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明确消防救援所领导架构、管理模式、人员配备等内容。目前,全区3个乡镇、1个街道全部挂牌成立消防救援所,实行区消防救援大队、镇街双重领导,配备9名公务员及17名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织密了基层治理网。

实施消防行政委托执法

为持续攻坚基层末端消防安全治理工程,高明消防大队把基层消防行政委托执法作为党委重点工程贯彻实施,与各镇街分别签订《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委托执法协议》,将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部分行政职权委托至镇街,实现消防执法“关口前移”,破解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中权责不一致、执法主体缺位、管理力度薄弱等瓶颈问题。

目前,全区4个镇街已全部确定至少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公务员参与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并以高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组织镇街受委托消防执法公务员业务培训。同时,还将受委托执法公务员全部实名制登记注册“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开出的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处罚决定书,将通过平台实现线上流转、快捷审批,让行政执法更高效、更便捷。

发挥消防救援所“六大功能”

为推动镇街消防救援所规范化运作,高明区消安委会印发《关于明确对各镇(街道)日常消防工作督导的有关工作事宜》,细化量化镇街月度消防工作任务。高明各镇街消防救援所以结果见成效,以整治促发展,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检查、四化巡查、夜查行动、入户宣传等工作,通过建立台账、闭环治理、编发简报的形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消防救援所“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监督执法、警示教育、上门指导和服务群众”六大功能。

今年以来,高明各镇街结合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开展检查5053家,发现火灾隐患5356处,督促整改隐患5342处,实施行政处罚35宗,处罚金额31.6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单位4家,清理“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61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20余次。

接下来,高明消防大队将深入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乡镇(街道)防、消、宣力量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科技化水平,推动形成新型消防工作格局。

南方+记者 唐梦

通讯员 高消宣

编辑 杨晖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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