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月增115.37元,韶关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超19万人

南方+ 记者

8月8日,记者从韶关市人社局获悉,韶关市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起调整基本养老金,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21日到账,从8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正常发放。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761.90元,较调整前增加115.37元,调整惠及全市19万多企业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23年1月起发放。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发的金额已于7月21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挂钩调整具体说来有:一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定比计算调整额;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15元调整。计算公式为: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1元。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长缴费。

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对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继续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倾斜。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韶关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761.9元/月标准发放。

南方+记者 范永敬

通讯员 刘焕宇

编辑 杨韬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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