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涉及珠海这些商场、超市、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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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这些商场、超市、酒店被曝光!

近日,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6家单位进行实名曝光。

快来一起了解!

1、梅溪商业广场

▲火灾隐患地址:香洲区旅游路168号

▲存在隐患:室内消火栓无水

2、曼哈顿酒店

▲火灾隐患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一路50号

▲存在隐患: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3、鹏泰生活超市

▲火灾隐患地址:金湾区平沙镇美平三街309号B1层

▲存在隐患: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

4、美百佳超市

▲火灾隐患地址:斗门区莲洲镇金结路126号

▲存在隐患:未按照标准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5、励骏庞都广场

▲火灾隐患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政路38号B060-B080号

▲存在隐患: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

6、格力海岸

火灾隐患地址:高新区情侣北路南段唐家湾填海区3333号

▲存在隐患:消防通道上方的障碍物妨碍消防车操作

法律法规知多D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消防安全无小事,损坏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近日,香洲就发生了一起令人后怕的事故,一高层住宅突发火情,楼内消火栓竟然全部无法供水!

幸好现场消防员及时改变策略,最终成功扑灭火情。

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开始


来源:知珠侠、珠海消防

编辑:珠海应急管理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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