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头顶的安全,深圳宝安松岗开展“拒绝高空抛物”普法活动

深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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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空抛物致行人受伤事件屡次见诸报端,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安居乐业,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司法所联合花果山社区党委和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公园精心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普法宣传活动。

“你摆一盆花在阳台,自己看着心情愉悦,但是一不小心掉下去,把人砸个头破血流怎么办?”普法工作人员在杜绝高空抛物宣传讲座中,以“高空抛物”入刑以来辖区内高空抛物案事件现状,以及其他小区发生的几起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例,从法律法规到现实危害逐一向社区居民进行宣讲,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和告诫小区住户不要在阳台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情况,并号召住户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

“高空抛物,需要‘防’‘治’结合。我们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让辖区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只有每个人都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才能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守护好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活动中,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以案释法,围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拋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堆放物损害责任,障碍通行物损害责任,林木损害责任,地下工作物损害责任,讲解这几种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从而减少悲剧的发生。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居民的支持和积极响应,并充分提升了广大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认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拒绝高空抛物行动中来,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文/图:司新宣、宝安区司法局

通讯员:张惠丽、巫春辉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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