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楼宇外观自封阳台 违规违法!

湘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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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4

当下,不少业主出于避免噪声、阻隔灰尘、提高空间实用率等考虑,将封阳台作为改善居家环境的方式之一,为此引发的阳台封装话题颇具争议性。家中的阳台等外立面到底能不能封?

前段时间,深圳福田区一高档住宅小区由于多位业主自封阳台,空调外机悬挂高层外墙,引起其他业主不满,当地执法部门介入处理。去年2月,成都某小区的“封阳台”纠纷在网络引发热议,甚至闹上了法庭。物业在针对小区一封阳台业主的诉讼中获胜,业主被法院判决限期拆除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市人大代表 陈少芸:对业主来说,阳台封装,不仅安全、干净,还能增加室内面积;对物业企业而言,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封装,破坏了建筑外观的统一和美观,影响小区品质,难免会引起其他业主的投诉,因此大部分物业公司对阳台封装持反对态度。

建筑外立面事关小区的整体美观性,事关全体业主的利益,业主擅自封阳台还可能危及公众安全。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相关法律规定,当建筑经过批准建起来后,阳台等外立面应当保持其原有样式,业主不能随意改变。

律师 郑钰纯: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外观是不能擅自改变的。其中,住建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因此,如果业主擅自封阳台改变了住宅外立面,例如封窗时,直接把阳台墙面打掉、直接安装落地窗等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协委员 林涟:一些住宅小区出现加建、改建、扩建等不同形式的现象,考验辖区末端城管执法人员的治理水平。相关的投诉和举报都需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甚至逐渐演变成城市规划区内执法机关的执法难题。从管理成本的角度看,强拆不但使业主遭受财产损失,也加重行政部门的负担。

依据相关法律,如果业主封阳台或者违法加建的构筑物发生脱落和坠落,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时,相关业主是要承担责任的。此外,若物业公司明知小区存在私自改装情况没有及时承担起社区管理责任,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也要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的侵权责任。

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陈亿民: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工程备案初审阶段,要识别是否存在改建、加建等,对明显超出备案的大型装修材料,予以劝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要每日巡查,发现违建苗头,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镇街或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处置。

关于外墙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外墙属于该座楼宇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封装阳台里面的原外墙及封装阳台后实际令外墙及外窗的位置产生了变化的,依法应首先征得全体关联业主的同意。那么,居民购买住宅小区后若考虑实际情况,希望能合法搭建阳台,是否有合法渠道进行申请?

律师 郑钰纯:业主封阳台时,应先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再向城市、区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这里,希望广大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要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要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湘桥发布”编辑部

编审:戴冰

责编:曾洁 陆霄烁

编辑:蔡奕君 苏志腾 陈旭伟 许晓琪 杨佳妮

来源:看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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