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一家泳池被查!
该泳池内存在救生员数量不足
救生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最终被行政处罚7000元
基本案情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桂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对桂城街道的某室内泳池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营的两个游泳池所有泳道均在开放。游泳池旁公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标有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救生员8人。现场检查发现只有4名穿着亮色救生员背心的人员。执法人员责令该场所立即改正,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检查发现面积较小的游泳池无人游泳,面积较大的游泳池所有泳道均有客人游泳,游泳池边有4名穿着亮色救生员背心的人员。经调查询问,现场这4名救生人员中只有1人持有救生员证。
6月29日复查该泳池,现场救生员不足。
该场所经营期间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不足,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责令该场所对经营期间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低于规定数量的行为予以立即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7月2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泳池救生员的“安全关”绝不能失守。根据规定,救生员是经营公共游泳场所必须配备的专业人员之一,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3名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需增加1名救生员。
温馨提示
市民到达游泳场所后,可查看该场所是否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以及现场在岗救生员数量是否与许可证上核载数量相符、是否持证上岗,若在岗救生员不足,建议立即离场,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防溺水安全指南
小编再次提醒
游泳须选择正规持证游泳馆
若发现无证经营
请及时离开并举报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南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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