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
34岁的梁某在外地打工时
认识了“广西”妹子春兰,
后两人回到梁某的老家德庆登记结婚。
婚后三个月,
正当梁某规划着两口子
在老家安居乐业时,
春兰提出回娘家小住。
“那时候通讯不方便,也联系不上她,我以为她在娘家住一段时间就回来了。”梁某摇摇头说,“可能她根本没想过回来,后来我一直没找到她。”
从刚开始的翘首等待到心灰意冷,再到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梁某早已习惯了一个人。26年过去了,梁某已经成了老梁。60岁的他依然孤身一人,住在德庆老家的砖瓦房里,日子虽不富裕,勤劳的老梁也把生活过得舒心踏实。
但这样安稳的生活因老梁突发哮喘病而打破。三年前,老梁患上了哮喘,他不能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由于病情严重,需要每天用专门的仪器吸氧至少三次,这几乎花掉了他所有积蓄。
法院工作人员与社工到老梁家走访
今年年初,民政部门在特困户排查时得知了老梁的情况,但令老梁没想到的是,由于无法找到春兰,民政部门便无法确认老梁的家庭收入,也无法得知春兰是否还有子女。26年前的那段婚姻成为了他申请特困户的障碍。
村委会委派帮助老梁的社工冼海燕告诉记者:“我们咨询过,老梁这种情况离婚离不了,撤销婚姻登记也过了期限,但老梁确实迫切需要解除掉这段婚姻,我们便尝试向法院起诉当地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5月12日,老梁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之诉来到了肇庆中院二审。
经查,当初老梁和“春兰”结婚登记时,并未向民政局提供春兰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件,仅提交了由广西贺州某个村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今再去当地公安机关查证,却是查无此人。
“这个案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五年起诉期限,依法我们只能驳回起诉。”深入了解案件后,承办法官吴文和助理梁楚韵讨论道,“但是‘春兰’的真实身份存疑,无论是向民政部门申请还是起诉离婚,都行不通。如此一来,老梁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必须想办法帮帮他。”
自从得知申请特困户困难重重,
一想到往后的治疗费,
想到自己可能还会拖累两位妹妹,
老梁总是坐立不安。
老梁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签字确认
老梁的情况,法官看在眼里,也记在了心上。在与合议庭反复研究后,法院安排梁助理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经民政部门系统查询,得知在婚姻登记未联网的年代,这位“春兰”曾在外地有过5段婚姻。
“春兰”只是个虚假身份,甚至有存在“骗婚”的可能。思来想去,合议庭决定以此为切入口,再跟民政部门沟通,希望他们能主动撤销婚姻登记。
“按照现有的证据,我们也无法确认春兰就是骗婚,如果主动撤销,我们也缺乏相应的依据呀。”对此,民政部门也犯了难。
“既然老梁的事情已刻不容缓,民政部门也有心帮老梁解决困难,那咱们就想办法给民政部门一个‘依据’。”经过多次商议,合议庭最终决定向德庆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阐述案件审查的经过和结果,建议民政部门撤销老梁与春兰的婚姻登记。
由于前期已做了大量的沟通,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作出反馈,同意撤销老梁与春兰的婚姻登记。
社工根据老梁手写及口述整理的感谢信
今年8月起,老梁已经开始享受特困户的相关补助和待遇。老梁用颤抖的手写道:“感谢法院一心为我排忧解难,解决我那荒唐的婚姻,为我的余生提供了保障。”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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