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举行

南方+ 记者

8月2日,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召开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对该区自来水价格进行简化分类,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专家等14人参会。

为加快形成红海湾水价机构和比价关系合理、价格机制科学的综合水价体系,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培养居民节水意识,结合当地实际,红海湾拟定了自来水价格简化分类改革方案。

按照自来水使用性质,红海湾将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用水五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与非居民生活用水两类水价。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宿舍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则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为了不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红海湾水价简化分类后实行单一制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计价模式,并保持综合平均水价不变,仍按每立方米1.76元执行。

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保持现有价格标准不变,并按照1:1.5:3的比价实行阶梯水价。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红海湾将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

具体而言,如每户每月用水量为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为每立方米1.70元;每户每月用水量为26立方米至3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2.55元;每户每月用水量为31立方米及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5.10元。

同时,用水量按每户4人以下(含4人)确定,每增加一人各阶梯用水量相应增加6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红海湾将原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四类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合并后按每立方米2.20元执行。

会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主任王跃德说:“水价的调整关系到千家万户,建议方案一定要向全社会公示公开,让居民、非居民充分理解、了解自来水价格分类调整的具体内容,还建议红海湾制定困难群众水费减免政策,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减轻水费负担。”

【采写/摄影】南方+记者 汪旭莹

编辑 李恺莉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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