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古驿道建设背景下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策略
4.1 构建村落与古驿道整体性保护与活化框架
古驿道与其沿线传统村落是共生的整体,具有同一性。古驿道的存在让村落与村落之间产生了直接的空间联系,是体现其整体性的重要一环。而传统村落的发展又为古驿道的功能延续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而保证驿道能够长久存在;因此,构建传统村落与古驿道整体性保护与活化框架(图1),有助于解决村落与古驿道保护与活化协同性不足的问题。首先,明确传统村落与古驿道保护活化的管理责任主体。建立以地方政府为核心的责任主体,明确牵头政府部门,并联合各相关部门成立分级古驿道、村落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村落、古驿道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开发行为,保证村民的合理权益以及区域生态环境平衡。在此基础上,提升古驿道与传统村落在空间实体上的延续性。修复古驿道沿线破损的地段,必要时辅以绿道相连,将古驿道最大化地形成宜人的线性景观、文化空间。并且将其与传统村落有机地串联起来,让古村的物质遗产与古驿道沿线的物质遗存协同保护,构建以传统村落为核心节点,以古驿道线路为连接线路的线性保护区。另外,规划部门统筹保护活化区域,明确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以及开发边界。在确保传统村落以及古驿道物质遗存不被破坏的同时,注重提升村落、古驿道沿线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农业发展质量。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控制性约束条件之下对村落和古驿道线路进行整体的活化项目开发。
图 1 传统村落与古驿道整体性保护活化框架
4.2 深挖村落传统文化,增强活化动力
传统文化是传统村落的精髓,也是传统村落区别于现代城市的重要特征。发掘村落的传统文化,是增强传统村落活化动力、提升村落活力的重要推手。在钱岗古村活化开发过程当中,要充分发掘村落文化内核,以钱岗地域文化为关键要素,促进村落发展。通过设立村史馆、宣讲栏等形式,让年轻一代村民认识到非遗的重要价值,让村民在日常生活及节事活动当中有意识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年轻一代通过学习粤剧私伙局、添丁上灯等传统仪式,以适宜的方式推动非遗项目走出村落,让更多的人了解。同时,村落可以与文创公司合作,结合村落自身的宋古文化,制作文创产品,并将村落特有文化元素融入产品包装当中。梳理村落历史典故、传说,进行二次创作,提高村落文化影响力,重塑村落的文化活力。
4.3 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打造以“文化体验+古村观光游览”“特色农业体验”“休闲康养+户外体育”为主的三大产业。通过多媒体等技术手段,向旅游者传递钱岗古村历史文化内涵,并且在此基础上设计古村游径。古村游径的设计要多方考虑合理线路,串联村落的公共活动空间节点,以广裕祠为核心的宗祠文化物质传承场所,让旅游者体验到“诗书开越,忠孝传家”的钱岗民风。另外,大力突出钱岗村特色农产品——“糯米糍”荔枝,预留适当建设用地指标,鼓励村民以集体合资或是引入外资的方式建立绿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相关农产品的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荔枝林这一具有农业特色的资源,在荔枝收获季节开展采摘体验活动。以从化古驿道作为村落整体发展的背景,利用南粤古驿道定向越野、徒步登山、特色美食节等活动的契机,为到访的游客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古驿道线路,打造日常户外徒步游径,为村落长期吸引游客提供保障。通过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就业岗位,利用城市文化经济的辐射效应,促进村落劳动力回流,推动城乡要素公平流动,增强村落自身造血能力,从各方面刺激村落经济的发展。
4.4 建立利益相关者互动沟通机制
在传统村落的活化开发过程当中,涉及了4类利益主体:村民、地方政府、开发商、旅游者[6]。为了改善政府监督职能缺位,政企沟通障碍以及村民权益保障缺失的情况,构建以村民为核心的利益主体互动沟通机制,可以有效地化解过去无序的开发模式,如图2所示。在此互动机制当中,村民作为村落保护与活化的核心,分别与地方政府、旅游者以及开发商形成了双向的互动功能。地方政府对于村民而言,是表达其基本诉求的主要对象,而开发商则是村民表达诉求的次要对象,在与政府、开发商的互动过程中,村民的合理诉求通过平台化的方式有效传达给另一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也能够通过互动沟通机制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使得开发商在具体项目策划实施过程当中能够受到地方政府的合理监督,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到村民的诉求。另外一方面,旅游者到访是村民的重要创收途径,通过该机制,将以往容易被忽视的旅游者一方纳入其中,充分吸收游客的信息反馈,将游客的合理意见纳入今后村落的保护开发规划当中,从消费者提供建议的角度更好地促进村落发展。
图 2 村落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沟通机制
4.5 积极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
村民是村落的主体,让村民在村落事务当中始终发挥主体性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村落的活化发展。首先,发挥村民在村落日常治理当中的主体作用。成立的村落、古驿道保护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一定比例的当地村民,以便定期访问村落当中的常住村民,了解村民日常生活情况,并且将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日常管理变动等告知村民,充分考虑村民意见。其次,发挥村民在村落活化利用当中的主体作用。在进行村落活化开发项目时,政府及开发商应与村民充分协商,听取村民的意见,鼓励村民积极建言献策;在项目落地阶段,优先考虑聘用当地村民,解决村民就业问题,让村民在村落活化过程中能够获利,长远来看,有助于提高村民活化村落的积极性。
5 小结
探寻南粤古驿道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方式对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沿线村落与古驿道是共生的关系,在村落的保护与活化利用过程中,可借助南粤古驿道的建设,构建村落与古驿道整体性保护与活化框架,促进协同发展。深挖村落传统文化可有效增强活化动力。与此同时,盘活村落特色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是村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立各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村民在村落保护与活化中的主体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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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嘉文,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乡村旅游、城乡规划;
通信作者,刘小蓓,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乡村景观、国家公园与旅游规划研究。
(备注:此研究为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共建项目(2020GZGJ75);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202010564076))
(原文发表于2022年2月第61卷第4期《湖北农业科学》,南粤古驿道网采编整理。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南粤古驿道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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