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全市统一部署,全镇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力开展“鹰击7号”涉娱乐场所和出租屋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大摸排、大清查、大起底,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楼栋场所、重点物品。对于出租屋,民警不漏一房、不漏一人,且边清查边宣传,全力推广粤居码应用;对于娱乐场所,实行“地毯式”清查,清查治安死角盲区,推动商圈平安有序。
行动以来,出动警力774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903人次,累计检查出租屋748家、娱乐场所57家;查处涉黄案件10起,抓获涉黄人员20人,查处涉赌案件6起,抓获涉赌人员12人,查处涉毒案件1起,抓获吸毒人员3人,查处未如实登记居住人员违法行为6起、行政处罚出租屋申报义务人5人。
典型案例
017月21日晚,民警对辖区旅馆进行清查期间,检查至古镇镇同兴路一旅馆时,发现有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现象,随后将旅馆负责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该旅馆负责人冯某亮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行政罚款300元。
027月21日晚,民警检查至古镇镇同福北路某出租屋时,发现该出租屋内一对男女有卖淫嫖娼的嫌疑,随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查,两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均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防范在旅馆、出租屋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旅馆经营者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除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外,还要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
作为出租屋房东或者管理者,如果只顾收取租金而忽略治安安全管理,自己的出租屋可能窝藏犯罪分子,从而变成违法犯罪的温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屋房东或者管理者有义务申报房屋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如未做好相关工作,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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