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州市新安镇2023年退桉种果实施方案,现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个人)入选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31日-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6日前向新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彭柏深,联系电话:17875645951)。
化州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新安镇2023年退桉种果项目奖补方案
为发展壮大我镇特色水果产业,深入推进退桉种果发展生态经济行动,落实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产业发展项目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项目来源及额度
2023年度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镇帮镇扶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节点
(一)实施范围。化州市新安镇15个行政村。
(二)实施时限。2023年5月-11月。
5月31日前:参与退桉种果项目的自然村经济合作社,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向退桉种果所在行政村申报退桉种果意向地点、品种、面积等。
6月10日前:各行政村研究确定退桉种果实施计划(见附件)并报送镇农办。各村实施计划应包括具体退桉山头详细地址,预种植水果品种,同时,每个退桉种果山头连片不小于10亩(脱贫户参与退桉种果的3亩以上)。
6月30日前:镇政府会同省乡村振兴驻镇工作队根据我镇水果产业发展情况,充分研究论证商定新安镇本年度最终退桉种果实施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月初-9月底:各实施项目主体按要求实施退桉种果。
10月1日-31日:镇会同驻镇工作队和所在行政村两委干部对退桉种果现场进行验收。
11月1日-30日:按验收达标面积核定奖补金额。
三、奖补标准、对象及方式
(一)奖补标准。每亩500元进行奖补,100万元总奖补计划面积2000亩。
(二)奖补对象。新安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小农户、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实施退桉种果的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脱贫户或有脱贫户为社员的合作社优先。
(三)奖补方式。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完成一批验收一批,总面积超过2000亩时,本年度奖补项目截止。
(四)验收程序。申报主体完成退桉种果前期清表、起果带、挖果坑、土壤改良、果苗及移栽等建设内容后,及时向所在行政村提出验收申请。行政村和驻村团队负责项目的初验,镇验收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终验。退桉种果的果苗存活率要达90%以上,且果园需得到有效管护,不得荒芜。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和驻镇工作队各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退桉种果工作。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项目宣传、组织发动、调查统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逾期报送实施计划和验收的,已参与其他退桉种果项目或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不享受本年度奖补政策。
(二)加强监督检查。村委会不得与个人或实施主体串通,编造夸大退桉种果面积骗取补助资金,对有关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资料要求。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相关资料(申报主体要做好退桉种果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水印照片及验收报告)的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备份保管。
(四)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新安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新安镇退桉种果实施计划表
化州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附件2:新安镇2023年退桉种果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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