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依法保障被害人权利义务,五华县检察院多措并举落实“彩虹计划”,加强对工作中遇到的被害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和救助。
一是建立关爱档案,按需动态跟踪。五华县检察院将各业务部门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中发现的被害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纳入“彩虹行动”的关爱对象。为其建立《彩虹行动关爱对象档案》,全面了解儿童的生活、就学情况;2023年至今,五华县检察院将12名未成年人纳入关爱对象,且均已建立个人跟踪档案,由专职司法社工定期交流回访。
二是入户走访,疏导心理增强信心。纳入“彩虹计划”的未成年人,未检办均与关爱对象及其监护人建立持续跟踪对接关系。在征得他们同意后,五华县检察院以心理疏导、暖心活动方式走访家庭,切实了解未成年人案后的生活和精神情况,并深入家庭掌握父母的监护情况。
三是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案件发生后,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心理状态欠佳,但很多被害人家庭状况欠佳,没有办法给孩子们的学习和心理治疗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在了解并调查核实后,五华县检察院依法给予被害人心理援助和疏导,并从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的监护人手中,使其得到有效帮助。2023年至今,五华县检察院已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共14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万元。
四是线索移送,链接社会救助资源。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五华县检察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心理支持和救助链接等方面介入并积极开展帮扶关爱活动。如在办理一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夫妻双方均因犯开设赌场罪,先后被五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二人被羁押后留有不满三岁男童由其曾祖母抚养。考虑到父母双方在服刑期间无法履行对男童的监护职责,五华县检察院立即将该男童情况与当地村委和民政部门沟通,并将该线索移交至县民政局,2023年2月24日该男童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目前已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五是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责任落实。在我们对关爱对象的调查中,被害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也往往存在监护缺位、关注不够的情况,为强化家庭责任的落实,五华县检察院向4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要强化监护意识、更新教育理念,严禁以忙于生计无暇顾及等理由怠于、拒绝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接下来,五华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权益保障,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督促监护、走访关爱、法治宣讲等方式,让涉案未成年人感受到检察温度,尽快走出阴霾,迎来雨后的彩虹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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