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可互通作申请公务员及教师职位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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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今日(7月28日)公布,由即日起展开招聘的公务员职位,求职人士可以参加公务员事务局、教育局或各招聘部门/职系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将可互通,用作申请相关公务员职位,及公帑资助学校或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教席。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这项互通安排,一方面可以确保求职人士对《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有一定认识,另一方面申请人无须重复参加同类测试,有助提高招聘效率。”互通安排适用于所有由公务员事务局、教育局或招聘部门/职系所发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无论测试在新措施实施前或后进行。有关成绩互通的详情如下:

公务员事务局及教育局会因应不同招聘需要,举办多次不同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未来一年的时间表暂定如下:

注:就申请学历要求低于学位/专业程度的公务员职位,招聘部门/职系会在招聘过程中安排申请人进行《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上述测试的详情(包括报名和测试日期)将于稍后公布。有关招聘公务员及新聘教师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详情,可分别浏览公务员事务局(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及教育局(www.edb.gov.hk/tc/blnst)的网页。

为确保新聘公务员对《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有基本的认识,由2022年7月1日起展开招聘的公务员职位,所有申请人均须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由2023/24学年起,上述安排同样适用于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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