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远住房公积金!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拟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
拟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日前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对《关于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或建议。
近年来,清远市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先后多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去年6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在2022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明确,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采写:许甜
编辑:罗璐
校对:林家茵
编审:周东辉
编委: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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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阳山县小江镇汾水山的日出云海。清远日报签约摄影师 邓伟明 摄
日出云海
彭小虹
苍山莽莽向青天,云海氤氲漫壑巅。
日出红霞遮晓雾,小江汾水入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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