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会议任命王磊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艺华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任命:
王磊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仲民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伟东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丽君、任芳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艺华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籍新生、刘吟、袁胜、杨翠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倩菲、黄梦瑶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免去:
王磊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江敏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国华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邱玉薇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木英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邹伟如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日华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庆文的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南方+记者 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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