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办、市三防指挥部联合下发《清远市灾害天气“五停”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清远灾害天气下“五停”实施条件。
停课对象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学校、托育、托管及教育培训机构等;
停工对象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停产对象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
停业对象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会展等;
停运对象是指全市范围内的陆运(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及水运(江河渡口船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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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停”执行分两个阶段:
属地和部门自行执行、市三防指令执行
根据《指引》要求,全市各部门要参照《指引》健全完善符合行业实际的临灾关停机制。《指引》同时明确,清远“五停”执行分为属地和部门自行启动执行、按照市三防指挥部指令执行两个阶段。
属地和部门自行执行阶段,在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指令或局部关停措施等通告前,当我市气象预警信息(信号)生效或我市遭遇灾害性天气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上级指引、预案和实际情况,自行启动“五停”机制的一项或多项措施,督促有关地区、涉灾部位以及有关单位采取关停、管制、避险等紧急措施。
市三防指挥部指令执行阶段,当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指令,要求全面关停,或发布防汛、防暴雨、防台风等通告要求局部关停时,全市无条件执行关停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关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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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解除后
将全面实施“五复”措施
《指引》也明确,当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威胁区域危险解除后,市、县(市、区)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终止“五停令”,并向社会发布“五复”(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通知,全面实施“五复”措施。
如“五停令”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在市级未终止“五停令”并向社会发布“五复”通知前,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应提前终止本辖区“五停令”。如市、县(市、区)三防指挥部未发布“五停令”的情况下,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已组织实施“五停”工作的,原则上可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有序开展“五停”恢复工作。
台风“杜苏芮”最新动态
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将于7月27日下半夜到28日上午在粤东到闽南一带沿海登陆。
清远气象部门预计,27日受“杜苏芮”外围下沉气流影响,清远晴热天气持续,偶有雷雨;28到29日受“杜苏芮”外围环流影响,雷雨活跃,高温有所缓解。
全市天气
27日,我市多云间晴,有分散雷阵雨,各地最高气温35—37°C;
28到29日,中雷雨局部暴雨,各地最高气温31—33°C;
30到31日,雷阵雨。
市区天气
27日,多云间晴,有分散雷阵雨,27—37°C;
28到29日,中雷雨局部暴雨,27—33°C。
7月28日8时—7月29日8时降水量预报(图源:广东天气)
台风来袭,降雨量增多
请大家留意天气预警信息
注意安全!
综合自清远日报、清远天气、广东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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