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帮教,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摆渡人”!点赞社矫工作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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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司法局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事迹”系列报道,讲述三水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先进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前行。

社区矫正先进个人事迹二

(芦苞司法所所长 梁惠晶)

梁惠晶,任职十四年来,她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用多年基层工作经验为芦苞镇社区矫正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树立社区矫正的法律威严。为让矫正对象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梁惠晶发挥法学专业优势,注重以以案释法的形式上好矫正法治课。她紧盯“监管+矫正”的主题,以真实案例为依据,在每月两次的个别谈话教育中融入时事政策、社会热点、法律新规,采取“普法+案例”的形式,有针对性帮助矫正对象补足法律常识短板。对于不服从教育监管的矫正对象,她坚持严明执法,及时调查行为事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矫正其错误思想和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图为梁惠晶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谈话。

铁杵成针,非一日之功。在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管理的同时,梁惠晶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她注重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召开矫情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寻找解决方案,联合派出所、镇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梁惠晶的带领下,芦苞镇社区矫正工作一步步走上正规,受到了上级的一致好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芦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图为梁惠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档案自查。

社区矫正先进个人事迹三

(芦苞司法所社工 刘咏珊)

刘咏珊,助理社会工作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近6年,6年来,她始终对工作充满热诚,以积极、主动、踏实的态度认真务实工作,成功转化近170名社区矫正对象。

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矫正的优势在于能够站在引导者的角度,帮助矫正对象消除违法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刘咏珊积极贯彻落实省“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在运用社工专业技能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主题的小组活动、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和就业技能培训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芦苞本地教育资源,开展具有芦苞特色的民俗文化教育和党史文化教育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健康、文化认同、社会融入等方面再社会化。

图为刘咏珊日常上班工作照。

秉承着“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刘咏珊积极为矫正对象拓展公益活动的渠道。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主体是罪犯,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他们不了解,有畏惧感。为了增强社会对此类群体的接纳度,刘咏珊主动与镇妇联、镇社区康园服务中心、镇双百社工服务站等联系,为矫正对象拓展更多公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帮助他们提升自我认可度,促使他们养成向善、向上的良好品行。巡河护河、入户慰问、普法宣传、交通劝导、扶残助残……各式各样的志愿活动中,都有了社区矫正对象活跃的身影,他们无差别地融入志愿者队伍中,以实际行动积极回馈社会,用善举义举表达责任担当,“助人自助”的情怀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浸润社区矫正对象心底。在刘咏珊耐心引导和精准帮扶下,有的矫正对象在疫情时期主动捐献防疫物资,有的主动参与山火救援,有的主动通过“i志愿”平台参加志愿活动等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的关爱。

图为刘咏珊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就像是一名摆渡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度过社区矫正这段或湍急或平静的河流。6年来,刘咏珊初心不改,敢于担当,用至真至情为矫正对象,点亮一盏盏回归路上最明亮的心灯。

 

来源三水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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