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没有摸过方向盘,爱车却在一夜之间伤痕累累,还被交警告知连撞三车,究竟发生了什么?近日在坦洲镇,就发生了这样一件蹊跷事……
事故现场
7月17日4时47分,坦洲交警接警称,在辖区嘉利路13号路段共计40多米的距离内,发生了一宗小轿车连撞三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多车受损。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肇事的粤C号牌新能源小轿车停在一处瓜棚地上。据现场群众反映,当时听到“砰”的声响后,赶紧出门查看,结果看到被撞的车辆一辆接一辆。
“喝酒了吗?”听到民警的询问,站在车旁的男子黄某点头承认。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黄某呼气酒精结果显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带黄某到医院抽血后,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真相披露
经查,黄某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车是朋友的。据黄某交代,7月16日22时,他与朋友在坦洲镇某酒吧喝酒。次日凌晨3时散场后,步行到酒吧附近的中澳景湖居路段时,看到一起喝酒的一名朋友的粤C号牌车辆停在路边,想到她曾经说过的车钥匙放在车内的话,他抱着试一下的心态伸手打开车门,果然找到了车钥匙,之后启动车辆沿着界狮北路往坦洲中心市场方向行驶,途经神州华府路段时看到了当晚的酒友小李,然后招呼小李上车继续行驶。
车辆驶至嘉利路路段时,黄某受酒精影响操作不慎,刮到了停放在路边的粤C1***R号牌小轿车,期间,他不但不停车,还对小李说:“走走走,不管它,不刮都刮了。”
“你喝酒了,最好停车。”面对小李的忠告,他仍继续向前驶十多米,又刮到了一辆粤CA***X号牌小轿车,并再次理直气壮地说:“不是已经刮了吗?”然后继续往前驶,直到被附近店铺的人员叫停。由于当时车辆没有停好,又再次撞到前方的豫PA***R号牌货车,冲进前方空地上的瓜棚才停下。
7月17日,黄某因无证驾车被坦洲交警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7月20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黄某血液酒精含量156.29mg/100ml,确认属于醉酒驾车,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黄某不听忠告一犯再犯,依法将被从严惩处。
无证驾驶及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常见的事故诱因,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关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酒后驾驶
我们之所以一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驾驶人的驾驶能力,一旦酒后开车上路,将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❶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中山交警提醒
请广大车主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车钥匙,停放车辆时应锁好车门,以免被盗或者造成意外发生。另外,如果发现有朋友涉酒驾车,请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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