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美美过暑假,先来看看这个

广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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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如期而至,假期的大学生们,你是否正计划开启偷偷内卷模式,找一份兼职、准备一场考试、积累一段实习经历……?本期的五个小案例都与大学生相关,希望“少年的你”能够从中获得帮助和警醒,在人生漫漫长途中少走弯路,不迷失方向。

01

在校大学生兼职

需建立合理预期

小王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21年暑期及国庆节假期期间,小王通过应聘在某文化传播公司开设的剧本杀店担任DM(主持人),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标准为底薪2500元/月,按场次加提成,店长每天会记录考勤。期间的工资和提成均已按双方口头约定正常发放。

2022年4月,小王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认定该案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2022年7月,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化传播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以及国庆节期间的加班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人身从属性及行政隶属性,且小王系在校学生,公司亦知晓其学生身份,双方之间并无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合意。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利用业余时间校外兼职值得鼓励,但大学生的兼职持续时间通常较短,与毕业后的长期固定工作存在较大差异,与用人单位的人身依附程度也明显不足,双方也不具备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意图,一般情况下不视为全职就业。

那么,大学生在社会兼职过程中,怎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用工形式。如果入职时就希望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在兼职过程中具有长期从事该项工作的意愿,应及时明确向用人单位提出,尽早沟通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二是尽量签订书面的协议或通过微信等载体明确工作时间、薪资构成、加班补贴及支付方式等,将口头约定内容书面化,避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三是保存好考勤记录、工作证件、工服、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无证据佐证。

02

代考行为触犯刑法

切勿害人害己!

阿萍与阿燕系亲姐妹,阿萍是某大学在校学生。在某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阿萍代替妹妹阿燕参加了数学、英语两个科目的考试,在参加英语科目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异常后报警。在派出所分别接受调查期间,阿萍和阿燕均对代替考试的行为供认不讳。

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萍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阿燕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二人的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考虑到阿萍在公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阿燕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二人犯代替考试罪,判处阿萍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二千元;判处阿燕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二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如果行为人在代替考试过程中实施了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准备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会触犯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组织考试,是为了测评考生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选拔优秀人才,找人代考不仅影响到对应试者个人能力的正确评估,而且对他人造成不公平竞争。请大家尤其是大学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成为社会公平与诚信的维护者,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切勿因一时糊涂,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

03

美容整形有风险

“变美”之路非整形一条!

2020年,刚刚年满18岁的美美决定送自己一份成人礼——到美容机构为自己的鼻子“改造升级”。同年11月,美美与某医美公司签订《医疗美容合同》并贷款支付了医疗美容费4.3万元。当天,美美就接受了鼻综合手术。术后,美美发现鼻孔、鼻翼缘不对称等外形异常,对手术效果非常不满意,还发现为其主刀的医生在手术后2个月才在该医美公司登记执业。

美美遂以某医美公司隐瞒执业资质构成欺诈为由,将某医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承担住院检查费、鼻子修复费等共计20万元。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美美与某医美公司之间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在案证据,被告医美公司具有医疗美容资质,参与手术的团队成员也具备医师资质或护士技术职称,但其主刀医生在手术时确实尚未在该医美公司处登记执业。医美公司对此情况未向美美及时进行披露或说明,有违医疗美容合同的诚实信用义务。虽然该信息对美美是否选择继续在该医美公司处接受医疗服务具有一定影响,但尚未达到欺诈的程度。另外,美美未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具体何种医疗过错行为或其他有违医疗规范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违约情节、因果关联度等因素,酌情判决某医美公司赔偿美美各项费用1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年轻人想通过医美手段提升自己的外在形象无可厚非,但在整形手术前,必须审慎考虑,充分预估风险,合理进行预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手术内容、手术风险以及相关整形机构的执业资质。根据法律规定,正规整容机构需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需放置在显眼处,整形医生也必须拥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医学美容主诊医生资格等证书方可进行手术。

“变美”并非只有整形一种方式,对于年轻人来说,自信和努力奋斗的样子最美!良好作息、健康饮食、适当运动等同样可以让我们拥有健康和美丽。对于整形,应审慎考虑,切勿盲目跟风。

04

冲动是魔鬼

遇事要冷静!

方某是一名大四学生,毕业在即。2022年3月某日,方某骑电动车前往实习单位途中遇到交警正在路口进行查车,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方某拒不服从停车指令,骑车强行冲卡,交警上前制止,方某继续向前冲行,导致其与交警一起摔倒在地。方某起身后,继续骑车向前冲行,交警拉住方某车辆尾部,但方某依然骑车欲离开,交警失去重心摔倒在地,被拖行约5-6米,最终方某被其他几名赶到的交警合力控制。经司法鉴定,被拖行的交警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驾驶电动车冲卡并拖行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考虑方某是初犯,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向被害人道歉并获谅解,最终判决被告人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即将离开大学校园的学生,难免会有面临即将步入社会的不安和恐慌,但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要时刻牢记遵纪守法这条底线红线坚决不能碰。在面对压力时要保持良好心态,切莫因为一时冲动毁了大好前程。本案中,方某正在读大四,正是临近毕业的关键阶段,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差点一失足成千古恨。好在其认罪态度诚恳,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适用缓刑也尽量减少了对其毕业与工作的影响。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袭警行为不仅危害人民警察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应当依法严惩。在面对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05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好逸恶劳不可取!

邓某是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微信与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李女士成为了网友。聊天过程中,邓某发现李女士对于军人、警察形象有特别的崇拜之情,邓某便谎称自己毕业于军校,现在是一名警察,后逐步取得李女士的信任。二人于2020年12月确定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邓某多次虚构“还没发工资”“生病”“请客吃饭”等事由,要求李女士微信转账合计4956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直至2021年9月,李女士要求邓某还钱,邓某将其微信拉黑,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积极委托家属代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步入大学阶段之后,大学生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和更加自由的消费选择,有些人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好好学习、充实提升自己,为自己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但有些人却在充裕的时间里挥霍青春、迷失自我,不能合理管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逐渐走向过度消费的深渊,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本案中,邓某为博取被害人的好感,编造虚假身份,假借感情为由行骗,系典型的婚恋诈骗行为。大学阶段是青年人从校园走向社会的重要过渡阶段,大学生务必要以学习知识、提升本领为重,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与消费观,所作所为要经过更多的权衡和思考,切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做出不理智行为。

来 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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