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南京地铁上因为喝了水而被“开罚单”。
视频中,一位工作人员在地铁车厢中对该网友开出了《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网友在告知单上签字确认。南京地铁曾介绍,“告知单”并非“罚单”,其主要功能是对乘客进行宣传,而不是作为罚款凭据。
对此网友吵翻了,很多网友表示不解:不让喝水真的很不人性化。
不过,也有人认为:喝饮料和喝水还是有区别的,饮料打翻不好处理。
乘坐地铁不让喝水,对此,你怎么看? 支持,饮品打翻不好处理 反对,喝水是人之常情 不能一刀切,需要考虑不同情况 提交
地铁里为何不能喝水?官方回应来了
7月25日,南京地铁客服回应称,列车上禁止饮食,喝水也是饮的一种,发现后会做出相应处罚。主要考虑到在地铁上喝水、饮料等时如果水滴洒落到地面,容易使乘客滑倒, 也担心会招来虫子咬断电路,影响行车安全。
当晚,南京地铁在微博发布《有关网传“乘客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的情况说明》:
其中称,工作人员在三号线列车巡查时发现一位旅客饮用瓶装果汁饮料,为防止饮料泼洒引发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隐患,工作人员向其出具《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对禁止事项进行宣传告知。
南京地铁官网显示,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一项,根据情节有不同的裁量幅度,从警告到罚款20元至50元不等。但《南京地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也列出,在列车车厢内饮食未影响车厢环境卫生,经劝阻及时整改的,不予处罚。
多数城市地铁明确规定,车内禁止饮食
2020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车内进食”、“手机外放”等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行为被约束。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照条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
国内有地铁运行的城市多有关于乘客乘车饮食的规则规定,规定细节、实际执行则有所不同。
极目新闻报道称,目前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排名前十的城市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和青岛。其中上海、北京、南京和青岛地铁的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有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所以不能喝水”。某地地铁客服人员称:“渴的时候可以下车去站台上喝,喝完再上车。”
深圳地铁是如何规定?
为维持地铁的场地秩序,《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确指出19项乘客需要避免的行为,其中包括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揽客拉客、乞讨、捡拾垃圾(含报纸)、卖艺、躺卧、踩踏车站及车厢内的座位等行为。
对于能否在地铁上喝水一事,南方+分别致电深圳地铁集团与港铁四号线,相关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乘客不可以在地铁上进行饮食,包括喝水。
今年深圳夏天遇到多个高温天气,喝水解暑降温是人之常情。对此,深圳地铁客服人员称,“婴儿饮食不受限制,其他人喝水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有特殊情况,比如孕妇、病人,喝点水没关系的。”港铁地铁客服人员则表示,“考虑到天气炎热,乘客实在忍不住,喝水后请尽快盖起来,也是可以的。”
在实际乘坐地铁过程中,南方+发现在深圳地铁车厢内外喝水,并不会被工作人员阻拦。工作人员巡查车厢时,往往会对“手机声音外放”“车厢跑跳”等行为进行提醒。
附: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内禁止行为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滋事斗殴、酒后闹事、猥亵他人、衣冠不整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2、妨碍列车正常运行,不服从运营单位对列车的调度安排;
3、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桥梁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4、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5、冲抢、阻碍屏蔽门、安全门、列车车门开关或者强行上下车;
6、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活动平台跑动、打闹或者逆向行走;在垂直电梯中蹦跳、砸放重物或不正当使用垂直电梯;
7、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安全装置;
8、在车站或者列车内起哄、聚集、擅自拉横幅,扰乱乘车秩序或公共秩序;
9、携带重量超过2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的大件行李乘坐自动扶梯;
10、堵塞通道及出入口,或者有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
11、抛投物体进入轨道运行区,或者使风筝、气球、飞行模型、孔明灯等进入、飞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
12、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但婴儿饮食除外;
13、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4、涂写、刻画,擅自悬挂物品或者张贴、派发传单(广告)、礼品等;
15、擅自设摊或者从事销售活动,擅自以营利为目的招揽搬运行李、物品;
16、揽客拉客、乞讨、捡拾垃圾(含报纸)、卖艺、躺卧、踩踏车站及车厢内的座位;
17、穿溜冰鞋(板)滑行、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影响乘客乘车的;
18、患有烈性传染病,健康状况危及其他乘客人身安全。
19、其他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运营秩序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容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内进行采访、拍摄、宣传、募捐、广告等活动的,须事先经运营单位同意,在运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相关活动。
【整理】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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