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诉理想贴膜店,大企业状告小商户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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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理想汽车起诉山东临沂一家名为“理想汽车贴膜工厂”的汽车美容店,索赔120万元的新闻持续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热议。被起诉的汽车美容店老板朱裕昊发布视频称,自己小名就叫理想,开名为“理想”的贴膜店也开了十多年,对于自己被理想汽车诉上法庭一事“感觉很冤”。

理想汽车状告理想贴膜店,网友鸣不平

民事起诉状显示,这封原告方为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想。而朱裕昊的店名为临沂新理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显示注册日期为2022年2月。

事件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对于理想汽车把“理想”二字作为商标简单据为己有一事并不认可,认为“理想”一词属于日常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不应当为理想汽车一家所有。有的网友还在其他带有“理想”字样的地址、商户等下方@理想汽车,询问理想汽车为何不把这些商家也一并起诉,质疑理想汽车或有在讹诈小商户之嫌。

对此,记者就系列争议联系该汽车美容店。店员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随着事情在网上持续发酵,理想汽车官方不得不在微博发布声明,称起诉该贴膜店是由于该店“冒充理想汽车官方”进行销售,给消费者造成了混淆。声明还表示,“对于【理想】一词的使用在生活中非常广泛,我们尊重社会各界合情合理使用,也无意采取法律手段。”

针对目前是否有证据可证明贴膜店存在冒充理想汽车进行销售的行为,记者联系到理想汽车的工作人员,其表示,目前证据都提供给了法院,暂无最新进展。

记者留意到,目前微博账号@理想汽车法务部已关闭其账号评论区,其官方发布声明的网页显示,“30天内,博主已拉黑多于30名恶意评论用户,请谨慎评论”。

律师:如大公司恶意索要天价赔偿,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大品牌状告小商户已并非历史首次。记者梳理发现,人人乐商业集团、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青花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曾起诉甚至批量起诉具有相同或相似经营范围的小商户。过往报道显示,这些店主事前对于商标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大多并不知情,直至收到来自大品牌的带有巨额赔偿诉求的起诉书。

对于网上议论纷纷的理想汽车状告理想贴膜店一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首先是要查明案件事实。如果事实认定贴膜公司以理想汽车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小商户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大公司故意打着商标维权的旗号,恶意索要天价赔偿,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实际上,商标侵权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相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商标的知名度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嘉梁律师、周文莉律师则表示,大公司的“天价索赔”仅代表大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会综合考虑小商户的侵权获利和大公司的损失等因素,因此大公司的请求并不等于会得到全额支持。

那么中小商户在此类案件中是否只能被动挨打,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对此,李嘉梁律师、周文莉律师均认为,商标侵权的判定依据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七种情形,比如: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其品牌商品、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等均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简而言之,即是将商标与商标进行对比,如构成相同或近似,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会存在极大的侵权风险。中小商户在使用商标时建议使用自身已经合法注册的商标,并按照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规范使用商标基本上能规避侵权风险。

南方+记者 徐勉 实习生 杨博文

编辑 刘婷婷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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