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成见之墙”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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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王法官专门抽时间上门来帮我解决问题,现在钱回来了,我也安心了。”

84岁的林婆婆与已故的丈夫邱爷爷在惠东县平山街道有一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因被政府征收,林婆婆获得补偿、补助和奖励费用总计21万余元。

陈女士是邱爷爷与第一任妻子的外孙女,林婆婆将其视如己出,陈女士亦同样亲切地称呼林婆婆为“外婆”。正是基于这样的亲情关系,林婆婆放心把存折交由陈女士保管,并告知了其密码,方便陈女士帮助其每月从银行支取现金作为林婆婆当月的生活费及看病费用。同时,林婆婆的其他收入也存在该账户中。

后来,林婆婆发现账户余额仅剩下1999.5元。经查询后方才得知,原来从2021年初开始,陈女士就陆续将其账户内的存款取出,扣除陈女士向林婆婆支付的生活费及看病费用,18.5万元被陈女士占用。

多次讨要未果后,林婆婆无奈将陈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上述款项。

庭审中,陈女士向法官解释了自己取走林婆婆银行存款的原因。一方面是认为自己的母亲(即邱爷爷与第一任妻子的女儿)先于邱爷爷去世,自己对于房屋征收补偿款项享有代位继承权;另一方面,自己一直细心照顾林婆婆,也帮助林婆婆处理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花费了时间和精力,理应得到劳务费。

“林婆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本案相对事实清楚,林婆婆跟陈女士之间又有着特殊的家庭关系,若继续在法庭争锋辩论很伤和气。”

于是,王俏玲法官自行购买了些慰问品,与法官助理一起去到林婆婆的住所探望老人家。

在林婆婆的家中,王俏玲法官一边听取、记录林婆婆的真实想法,一边耐心地从家庭关系、法律规定、社会道德等多方面向林婆婆释法析理,她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财产的性质对邱爷爷的遗产进行划分,让林婆婆充分了解自己及其他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原来她也不是存心想占用我的钱。”

林婆婆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同意与陈女士进行调解。

从林婆婆这方取得调解进展后,王俏玲法官又马上与陈女士联系。

“你的外婆年纪也大了,虽然她对法律不怎么了解,但我从她的言语中能感受到她很疼爱并且在乎你这个孙女。”

经过一段时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王俏玲法官终于推倒了双方内心的“成见之墙”,让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林婆婆向陈女士支付5万元作为其代位继承邱爷爷遗产及协助处理征收补偿事宜的劳务费,而陈女士则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林婆婆退还剩余款项13.5万元,“婆孙”间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送法上门,服务到家”,不仅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还能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接下来,惠东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司法温度”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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