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开妻子反锁的房门,他拿出了珍藏三十年的枪

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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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十年里,吴勇有很多次想到派出所上交枪,但害怕受到处罚不敢去,想过要烧掉,几次拿出来又舍不得,后来他觉得就当藏品放着不用就好了,却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2021年11月13日晚,一个浑身酒气神色慌张的男子带着一名腹部腿部受伤流血的女子来到惠州某医院,医生查看了女子的伤势后说腿部的伤无法处理,建议他们去广州的医院。

14日凌晨,辗转多家医院的两人到达广州某医院,接诊医生在检查女子伤口时发现竟是枪伤,遂报警。

随后,民警在急诊室门口将该男子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我叫吴勇,受伤的女人是我老婆,叫周晓芸,她受伤就是个意外。”面对警方的讯问,吴勇讲述了11月13日晚上发生的事情。

“因为经常有野狗来我家养鸡场偷吃鸡,我就用水管自制一把土铳,放入鞭炮粉和钢珠带到鸡场埋伏野狗,并在土铳后面放了块石头防止它往后溜。那天晚上,我和我老婆在鸡场抓鸡的时候,家里的狗碰撞到土铳,土铳失火打中了我老婆,我听到她大叫一声,一看她的腹部在流血就赶紧将她送到医院。”

针对吴勇的讲述,公安机关提出了许多疑点,并向吴勇展示在他家果园里找到的1.25米火药枪的图片,吴勇见无法再隐瞒下去,沉默了一会,讲出了事情真相。

2021年11月13日晚,吴勇和朋友出去喝酒,回家后质问周晓芸为何不看他发的信息。

周晓芸见他喝的醉醺醺,加上前天俩人吵架了,还在气头上,便径直回到二楼房间睡觉,将房门反锁。

吴勇上楼叫妻子开门,周晓芸没有理会,情绪激动的吴勇到杂物间翻找工具撬房门,刚好瞥见了角落里的枪,神志不清的他便拿起来准备把门轰开。

回到二楼,吴勇借着酒劲对着门锁开了一枪,随即房间内传来周晓芸凄厉的叫声,他打开房门看到老婆腹部正在流血,吓得赶紧叫同村的亲戚帮忙开车将周晓芸送到医院,并把枪装在麻袋中丢到自家果园里。

“我当时就是想打开房门,不是有意伤人的!”吴勇说道。

那么吴勇的枪是从哪来的呢?

据吴勇交代,三十年前,当时他还是一名载客的摩的司机,有天在路上一个自称是广西人的男子拦着他,问他要不要枪,吴勇想着可以买来打猎,便花2000块钱买下了枪及11粒子弹。

枪买回来后,吴勇对着天空打过一次,感觉威力很大,就不敢再用了,一直藏在家里的杂物间角落里,偶尔没人在家的时候他才偷偷拿出来擦油防止它生锈。

这么多年来,吴勇有很多次想到派出所上交枪,但害怕受到处罚不敢去,也想过要烧掉,几次拿出来都舍不得,后来他觉得就当藏品放着不用就好了,却没想到会酿成这样的后果,此时的他只剩下了懊悔。

经鉴定,周晓芸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但她表示与吴勇平时感情很好,这次吴勇是喝醉了用枪误伤她,不是故意的,她也不想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勇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处罚。

但吴勇主观恶性不大,其三十年前购买枪支后未实际使用,本次是在喝酒后为了打开房门而使用枪支,对其妻子的损伤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在案发后取得了周晓芸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2022年4月28日,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勇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2022年5月11日,惠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吴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我国,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非法持有枪支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大家,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即使存放枪支的目的不是使用,仅是为了收藏或观赏,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处罚。(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林梓洁

本文来源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件

图片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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