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
从今年1月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养老金
已于7月20日到账
从8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正常发放
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
月人均养老金2476.79元
较调整前增加109.93元
调整惠及全市8万多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对象
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23年1月起发放。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发的金额已于7月20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01 定额调整
即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
02 挂钩调整
1)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定比计算调整额;
2)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15元调整。
计算公式为: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1元。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长缴费。
03 倾斜调整
1) 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
■ 对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
■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
■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
■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
■ 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 继续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倾斜。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476.79元/月标准发放。
退休人员在领取退休金后
若对调整金有疑问的
可向属地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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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发布编辑部出品
来源|阳江日报(吴晓霞 通讯员/姚会)、阳江人社
编辑 | 任明皓
校对|颜振勇
审核 | 张健青
终审 | 黄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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