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男子用笼子抓蛇,不料反入牢笼

遂溪政法
2023-07-2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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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但有的人却为

图一时之乐、口腹之欲

肆意捕野生动物

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3年7月初,湛江市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出入境管理一大队辅警小余偶然发现,东海岛某村一处树林里放有一个笼子,笼子里面还放了诱饵,其判断这极有可能是用于诱捕蛇类,并将情况向领导反映。

因该处地方较为偏僻,人迹罕至,为尽快查清是何人布设的笼子,治安出入境管理一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周边摸排调查。7月16日,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只见男子轻车熟路地来到架设笼子的位置,民警当即上前将其制服,现场查获4条被捕的蛇。

经查,2023年5月起,男子吴某孟在通过观看视频自学捕蛇技巧后,在树林里架设笼子捕蛇。但由于抓获的蛇大多较小,其便自行饲养,准备等养大后食用或出售。民警乘胜出击,在吴某孟的住处查获20条蛇。经专家鉴定,吴某孟所捕获的蛇类中野生水律蛇18条,舟山眼镜蛇6条,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孟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24条蛇已被移交至湛江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什么是“三有野生动物”?

我们俗称的“三有野生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0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来源:平安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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