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化工、医药企业,下同)特殊作业安全票证的填写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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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
安全票证填写指引】系列
今天来看看
动火作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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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动火方式,如电焊、气焊、角磨机、砂磨机等务必填写清楚,并保留现场图片存档。
02
动火人是指负责具体实施动火作业的人员。涉及电焊、热切割等特种作业时,应填写动火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号。如有其他不涉及特种作业的辅助人员,应说明并附视频、照片等资料。
03
气体分析结果填写应说明气体采样部位,必要时附气体分析采样点示意图。涉及在氧气设备及富氧环境动火作业时,应填写氧气检测分析结果。中断作业后应进行气体分析,不建议动火作业票跨天。
04
代表性气体是指动火作业部位或动火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或蒸气的具体名称,如丙烷、甲醇蒸气、氯气等,若不涉及则填写不涉及。在氧气设备及富氧环境动火作业时,代表性气体填写氧气。存在混合气体或者蒸气的,以爆炸极限最小的为代表,或者毒性最高的有毒气体为代表。
05
安全管理部门是指公司、分厂的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同意动火的意见并签名。
06
动火审批人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的具有审批动火安全作业票的相关人员,审批时应填写同意动火意见并签名。特级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或临时授权审批人(分管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授权审批采用一次授权方式,安全作业票附授权书面资料。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企业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审批;企业设立分厂、运行部的,可以由分厂、运行部的负责人、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的负责人审批;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企业属地负责人审批。
07
不得在动火分析合格前进行审批,审批时间在动火分析合格后。
08
如动火作业可能影响到相邻单位(或车间)时,应在动火安全作业票设置会签单位栏,并由受影响的相邻单位会签。
供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梁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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