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多人被查,一女子当场痛哭求放过!

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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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高热模式”开启

各大酒店食肆迎来了更多客流

但有些人在饮酒狂欢后

怀抱着侥幸心理

悄悄驾车上路

结果

被交警蜀黍抓个正着

     近日,交警在容桂街道桥西路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凌晨1时17分许,一辆白色小汽车途经执勤点时被交警拦下,车窗降下后,一股浓浓的酒气迎面扑来,民警发现驾驶车辆的是名女子,只见她满脸通红,经快速检查仪检测,女子喝了酒。于是民警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检查。

       随后民警要求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只见女子就轻轻嘟嘴吹一下气,连吹了9都不成功。见此情况,民警严肃告知女子如果不配吹气就要送医院抽血检验。一听到送医院,女子脸色都变了,一边哭着一边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吹成功,结果为22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知道自己达到醉驾标准要吊销驾驶证后,女子先是求情,让交警给个机会。可见民警不为所动,女子情绪崩溃,当场痛哭,表示自己考驾驶证不容易,车也只开了很短的一段路程,能不能放过她。

       民警表示:“一视同仁,我们没有放过谁的权利,也没有放过谁这种说法,既然喝了酒开车,就不可能放过你。”

      在医院抽血检验时,女子再次痛哭了起来。

       据了解,司机姓李,今年32岁,当天李某和几名朋友在容桂渔人码头某饭店聚餐,期间喝了不少啤酒,聚会结束后,叫了代驾将其和朋友送回住所,代驾走后,她觉得车停在路边不安全,于是打算将车开到离家不远处的收费停车场内,不料刚开了200多米就被交警查获。经医院抽血检验,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

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458起

当中酒后驾驶262起,醉酒驾驶196起

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期有哪些“酒司机”落入法网?

▼▼▼

案例一

  时间:7月16日0时31分

  地点:杏坛镇新齐宁路 

  车牌:粤X***38号牌小汽车

  姓名:冼某 

  醉驾:120mg/100ml(呼气值)

案例二

  时间:7月17日0时21分

  地点:容桂街道容桂大道 

  车牌:粤E***7R号牌小汽车

  姓名:胡某 

  醉驾:105mg/100ml(呼气值)

案例三

  时间:7月17日01时17分

  地点:均安镇保安路段

  车牌:粤E***12号牌小汽车

  姓名:甘某 

  醉驾:143mg/100ml(呼气值)

案例四

  时间:7月18日21时15分

  地点:杏坛镇南朗路段

  车牌:粤M***27号牌小汽车

  姓名:李某 

  醉驾:146mg/100ml(呼气值)

案例五

  时间:7月19日22时29分

  地点:北滘镇工业大道

  车牌:粤X***76号牌小汽车

  姓名:吴某 

  醉驾:108mg/100ml(呼气值)

案例六

  时间:7月21日0时55分

  地点:伦教街道新基路段

  车牌:粤E***UR号牌轻盈普通货车

  姓名:魏某 

  酒驾:57mg/100ml(呼气值)

案例七

  时间:7月21日01时02分

  地点:伦教街道新基路段

  车牌:粤E***69号牌小型汽车

  姓名:梁某 

  醉驾:83mg/100ml(呼气值)

最后

再一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酒驾

请谨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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