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撞,受伤还要负主责

平安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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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其他通勤工具

电动自行车具有

灵活、便捷、环保等优势

已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但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不把骑车安全当回事

在横过马路时

不走斑马线、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

可能大家不知道

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近日,新会交警接报警称,圭峰东路侨中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两车驾驶人受轻伤及车辆受损。

交警前往现场处置完毕后,调取监控视频做进一步调查。8时31分许,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东关路往圭峰东路行驶,走左转弯机动车道,随后直接横穿两条机动车道通过马路。就在此时,林某驾驶摩托车从东门路往圭峰东路行驶,两车发生碰撞。所幸双方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伤情轻微。

经交警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各行其道很重要!

.....

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

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正确骑行电动车!

.....

骑行电动自行车

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不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二、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三、按规定行使。

很多骑车人图省事,经常逆向行驶,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给顺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四、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五、安全骑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六、警惕安全风险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新会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横过机动车道请走人行横道

并下车推行

机动车驾驶人经过路口多观察

确保安全后减速通过

确保行车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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