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充满憧憬的招生季,7月19日,珠海市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已公布。教育君在此为每一位收到录取通知的准高中生送上最真挚的祝贺!新征程,新起点,新力量。从此刻起,你们将踏上崭新的人生旅程。祝愿同学们携着梦想,在高中学校开启青春新篇章,未来三年解锁无限可能!
收到录取结果的同时,各位考生和家长务必要擦亮双眼。近期关于高中招生,有个别人员声称“对预录取结果不满意的家长,可通过另外渠道争取”等说法。对此,市招生办提醒:所有考生,均按其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已经确定,不存在“预录取”“其他渠道录取”的情况,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类似招生诈骗行为,切勿轻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个别学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结果,对于空出学位,由高中学校按插班转学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针对考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市招生办在此也作出回应:
01 关于指标生录取,是按照相关招生学校分配在各初中学校的名额数量,结合这个学校的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02 所有考生的志愿信息在7月3日至4日确认之后,已经不能再更改或调整。全市各高中学校的投档分数线已经按照所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和考试成绩为依据划定并公布。全市各高中学校,均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之前没有填报某个学校的志愿,即使现在成绩达到了这个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不能调剂到此校。
03 按照《珠海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斗门一中、一中平沙校区、省实金湾学校、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具备金湾区、斗门区户籍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就读,方可按上述招生学校面向所在区域统招投档线进行录取。否则,按上述招生学校全市统招投档线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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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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