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感谢信、牌匾一起来了!

平安海珠
2023-07-18 19:37
+订阅

锦旗、感谢信、牌匾

一起来了!

“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海珠区司法局给了我最大帮助和支持!”一名群众向正在法援大厅忙碌值班中的海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燕芳和法律援助律师孙连平递上一封感谢信,紧随感谢信而来的牌匾和锦旗让她回忆起刚刚办结的这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递上感谢信的正是陈女士,陈女士2015年至2023年入职某教育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由于对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不够熟悉,陈女士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工资被长期拖欠、申请仲裁诉求填写错误、教育机构不辞退也不留用更不协商解决,加上正身处哺乳期疲于处理纠纷,身心备受打击,情绪十分低落。在偶然机会下,陈女士了解到法律援助,2023年3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海珠区司法局寻求了法律援助。接到陈女士申请后,海珠区司法局法援工作人员李燕芳耐心安抚和平复陈女士心情。不但依法免费给予法律援助服务,而且背后的真心真情绝不打折,海珠区司法局仔细引导陈女士办理申请手续,并在1个工作日内迅速完成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法援律师孙连平在接到指派案件后,马上联系并约见了陈女士,陈女士认为自2015年2月入职以来,某教育机构没有按照每月标准发工资,长期被克扣工资,另外也没有支付加班费。经过分析陈女士现有材料,孙律师发现其主张的加班费和工资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较难实现仲裁请求。在与陈女士多次沟通交流后,为了更好维护受援人权益,最终双方商定的处理方案是不再变更原仲裁请求内容,在庭前调解、庭审时争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一定补偿金。

202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李燕芳与孙连平律师多次会同陈女士与教育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在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意见。在2023年5月10日上午仲裁庭审后,孙律师顾不上中午吃饭、休息,再次代表劳动者与教育机构反复沟通,从法律和实际用工两个角度出发进行释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教育机构一次性支付陈女士4.8万元补偿金。在达成调解不足一周后,教育机构向陈女士支付了全部的补偿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本案中,海珠区司法局在考虑到陈女士维权成本、时间不足,证据薄弱,且希望一次性、尽快解决诉求的情况下,法援工作人员与孙连平律师锲而不舍,用心用力用情,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尽全力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补偿款支付到位,真正达成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 ●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