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炎热,不少人会选择在夜晚聚会饮酒,但是若是在醉酒状态下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近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酒后袭警案件,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图源网络
今年1月25日凌晨,吴某饮酒后乘坐一辆网约车回家。到达目的地后,吴某醉酒不肯下车,随后网约车司机报警求助。在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吴某拒不配合、情绪失控,对现场民警大打出手,致两名执法民警受伤。经法医鉴定,两名民警伤情均属轻微伤。案件发生后,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后检察院对吴某以袭警罪批准逮捕。
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袭警罪。因其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袭警罪”独立成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案件中,吴某在民警执行公务过程中,暴力打伤执法民警,其行为恶劣,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应尽义务,辱警、袭警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