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方案为劳务派遣机构评级,最高5A级

南方+ 记者

近日,记者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为强化惠州劳务派遣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单位服务水平服务,惠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星级评定工作。

据了解,参评机构需在惠州市登记注册,且取得惠州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以下称许可机关)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同时还需依法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满2年且在有效期内;依法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经营期限满2年;上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发生终审败诉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

星级评定工作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根据参评单位评分总分位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AAA级、AAAA级、AAAAA级。其中,总分未满80分的,不评定星级;总分80-89分的,评定为AAA级;总分90-95分的,评定为AAAA级;总分95-100分的,评定为AAAAA级。

星级评定工作按照五个步骤实施。7月15日—8月31日为自评申报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为初审推荐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为现场评定阶段;11月16日—12月1日为公示公布阶段。

本次星级评定工作由惠州市人社局牵头,仲恺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仲恺事务局”)承办,仲恺区人力资源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协会)协办。人力资源协会负责收集各县(区)初审推荐名单和资料后,会同仲恺事务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惠州市人社局牵头市总工会、惠州市企业联合会、仲恺事务局、人力资源协会组成评委会,根据资料审核情况分组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形成星级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公布。

根据公告,星级有效期为两年。各级别星级单位数量不设比例,每个参评单位每次只能获得一个级别星级,获得更高级别星级时,取消其原低一级星级资格并收回原牌匾和证书。星级单位对照本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年度书面自查报告提交评委会。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由评委会取消其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南方+记者 曾汉 通讯员 惠人社宣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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