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充电宝,判刑8个月!

深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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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检君的小伙伴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宗案件。李某某和林某某系被害公司的业务员,两人已于2019年离职。但是在2021年,他们却发现了一件「特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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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李某某和林某某所盗充电宝总价值近6万元。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被害公司收到赔偿款后出具了谅解书,对二人的行为予以谅解。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某和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

   獬小豸

然而,这样的充电宝偷盗案还不是少数……

离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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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手机充电,偷充电宝机柜

犯罪嫌疑人屈某趁夜深人静将商铺外的共享充电宝机柜整个抱回家。据屈某供述,他想给手机充电,见到商铺外的共享充电机柜无人看守,便心生歪念将充电宝机柜偷回家。破坏机柜取出充电宝后却发现无法给手机充电,便又去盗窃了几台不同型号的共享充电宝机柜回家。

为玩游戏电量“不断档”,偷40多个充电宝

某快递站工作人员报案称,多辆快递车上的充电宝陆续被盗。民警经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发现,一男子夜间经常出现在快递车附近,撬开快递车门锁,将快递员存放在车上的零食及充电宝放进自己的口袋。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王某,现场查获充电宝40余个。

王某无固定住所和固定工作,他说自己很喜欢长时间用手机看电影、打游戏,为了保证自己手机电量的充足,他想到偷拿快递车上的充电宝,给自己手机续航。

利用职务便利偷2000多个充电宝

某公司员工报案,称该公司在多家商铺投放的共享充电宝出现被盗情况,经公司盘点,被盗充电宝2000多个,损失超过12万元。派出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员工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核查,李某某是公司管理、维护共享充电宝柜机的业务员。他经常要对公司投放在市场中的共享充电宝进行维护。后来,李某某因无力偿还贷款,便利用上班维护设备的机会,把柜机内的充电宝私自拿出,并通过某二手平台APP出售。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否则害人又害己!

偷盗他人财物,不但违反了道德准则,甚至会触犯法律,等来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编辑: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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