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尹杰:“妙招”治理噪声,打造“宁静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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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咚咚咚”的施工噪声,深圳拿出什么“实招”?优化广场舞等噪声管理,城市管理者有何创新之举?

日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杰做客《民心桥》,就推进噪声治理,打造“宁静城市”等话题与网友展开交流。

尹杰表示,噪声扰民问题是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今年深圳入选了生态环境部噪声治理评估试点,这对深圳而言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对此,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锚定“既解决当前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深入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工作。

尹杰介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噪声污染的分类防控上,主要从加大噪声源头防控、加大施工噪声监管力度、推进交通噪声常态化治理、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四个方面着力进行。

首先,在深化噪声源头防控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推动规划部门在修编《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时,增加规划阶段的噪声管控要求;

其次,在加大施工噪声监管力度上,规范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发工作,全市域推广“远程喊停”监管模式,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对施工工地的降噪指导和服务,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广先进低噪工艺和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并请专家赴现场指导;

在推进道路交通噪声常态化治理上,动态组织噪声污染道路筛查,大力推动交通减振降噪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交通偶发噪声,今年以来全市累积整改破损路面、井盖松动等38000余处,查处“炸街鸣笛”1.3万余宗,有效减轻了偶发性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最后,在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上,针对广场舞扰民突出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住建、城管和文体等部门发布了《深圳市关于优化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自我管理的工作方案》,站在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更宽视域推动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引导广场舞等活动健康、有序、规范开展。

此外,尹杰还就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情况介绍。该条例的修订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尹杰表示,该条例的修订、立法工作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具体有五方面亮点:

首先是强化费用保障。此次条例修订,明确了市、区人民政府须将重大项目噪声污染防控相应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建设单位须将项目施工噪声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单列支付,专款专用;同时,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费用在建设之初就列入工程预算,该项做法为首次;

其次,是形成了噪声敏感建筑物保护链条。从建设布局、房屋隔声质量、售卖住房噪声信息公示等方面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全面保护,保障室内声环境的质量;

第三,丰富监管手段。新增智慧监管、信用管理、环保合规建设等规定,丰富监管方式,减少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率;

第四,补充完善监管类别。在工业噪声领域,新增“工业上楼”噪声防治要求;在建筑施工噪声领域,增加城市更新要求,补充完善建设相关单位责任;在社会生活噪声领域,新增垃圾中转站、高压冲洗机、洒水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噪声管控要求;

第五,强化公众参与。将提升公众宁静素养、建立噪声扰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写进条例,打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整理】蔡敏玲

【来源】深圳新闻广播、898民心桥 深圳生态环境

编辑 栾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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