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7日,抖音平台上一条题为“中堂交警查车把人拉摔重伤事故现场”的视频,引起了东莞警方的高度重视。
该视频是当天下午2点钟左右发布的,短短3个小时已经有近290人点赞, 72人评论,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为查明事实真相,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堂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据调查,当天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车,看到交警查车,因为害怕就调头驶离,在此过程中与一名群众发生碰撞,导致群众受伤。交警立即对受伤群众实施救助,并没有发生交警致人受伤的情况当天,东莞警方将视频发布者施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警方讯问,施某承认在未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捏造并发布了“交警查车拉人致摔重伤”的不实信息,东莞警方依法对施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同样在今年6月,微信视频号上一条“成都第四医院精神病患者逃跑出来”的信息一度引发了广大网民的关注评论。东莞网警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视频发布者为46岁的李某。
据东莞警方向成都警方了解,该视频是影视剧拍摄的场景,并非真有精神病人逃跑的情况。面对警方讯问,李某表示自己是在网上看到的视频,一时兴起就转发在自己的微信视频号上,自始至终没有核查过事件的真实情况。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东莞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100元。
2023年6月12日,东莞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抖音平台上一条题为“6月3日广东省湛江市吴川交警执法违法发生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视频浏览量在较短时间内就达到了上万人。
经调查,造谣者谢某为吸引粉丝便于在网上卖货,就从网上下载了一段交警查车的视频,并虚构了“6月3日湛江交警执法致人死亡”的文字内容后重新发布。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东莞警方对谢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主持人:
在为期百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东莞公安取得了哪些成效?
东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副支队长 蔡日明:
自2023年4月10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巡查发现、清理网络谣言1333条,关停违规违法账号14个,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共查处网络谣言案件37宗,依法处罚造谣网民45人;同时,我们加强宣传教育,对外发布案件通报20余篇,其中有3篇被《人民日报》、公安部采编转登,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实现了打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晴朗网络空间的浓厚氛围。
主持人:
我们经常说的网络谣言主要有哪些类型?
东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副支队长 蔡日明:
网络谣言我们归纳,有七大套路:一是凭空杜撰。为了吸引眼球,谣言者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杜撰,绝大部分谣言都属于这一类。二是夸大其词,这种谣言对事实进行了夸大其词和凭空脑补。三是断章取义。这种谣言是从某个完整的内容中拉出一小段,罔顾上下文和具体情况,就大肆传播并不加以解释,最后造成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令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会。四是拼凑剪接。这种谣言的基本素材是真的,但有其特定背景、地域、条件和处理结果,脱离了具体的背景和场景被使用,就成为了谣言。五是半真半假,六是假戏真拍,七是辟谣求证。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先用自己的小号发布一则谣言,然后用自己粉丝多流量大的账号进行转发,名义上是“求证真假”,实际上是在所谓的“求证”中传播谣言。
主持人:
关于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我国主要有哪些规定呢?
东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副支队长 蔡日明:
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情节较轻的,按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行政拘留和罚款;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持人:
在全民自媒体的当下,给广大网民有哪些建议或者提醒?
东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副支队长 蔡日明: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散布传播谣言信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升鉴别能力,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平安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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