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又到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成为不少学生、青少年群体假期的休闲娱乐项目。但是,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因逃跑导致推搡倒地受伤,应该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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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原告小黄状告经营“密室逃脱”的商家张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中,原告小黄向被告张某索赔游戏服务费用、医疗费用、诉讼费共计1500多元。
事情回溯到2022年,当时小黄和几个朋友来到案涉密室游玩,合计支付费用1014元。然而,她与朋友刚开始不到10分钟,一名扮演游戏角色的工作人员为了推进剧情并增加游戏刺激度,突然出现,小黄和朋友们被吓到,在逃跑过程小黄鼻子被碰撞出血,游戏随即中断,小黄在朋友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
据了解,在游戏前小黄和朋友曾签署一份《密室游戏玩家需知》,里面包含了“玩家明确同意参加密室逃脱存在的风险完全由自己承担”“开始游戏后,中途退出不予退票”等免责条款。不过小黄认为,商家对自己受伤负有责任,她不需要医疗赔偿费,但商家要退还九成游戏消费款项。双方沟通多次后,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小黄就把商家告上法庭。
庭审当天,商家张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便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随后,法官到案涉密室进行了实地走访。
据了解,案涉密室的通道较为狭窄,内设多个小房间,布局相似,类似一个迷宫,初次进入较难分辨准确方位。而为了营造“密室”的氛围,游戏过程中会播放惊悚的音乐,并将灯光调至昏暗状态。法官还查看了案涉密室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再次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确认事发经过。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发生了与“密室逃脱”相关的纠纷案例。为规范行业管理,2022年6月,我国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并在今年起草公开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小黄表示,她知道“密室逃脱”游戏存在一定风险,只是不满意商家的处理方式。经法官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密室经营者向小黄支付1000元结案,经营者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释法>>>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冷静
主持人:关于玩“密室逃脱”导致受伤的纠纷,大多会涉及经营主体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问题。那么,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判断经营者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呢?
冷静:“密室逃脱”游戏属于经营性活动,被告商家作为游戏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尽到合理限度的防护义务,被告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在于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设施设备以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被告场所的转弯处虽包了软包,但小黄参与的游戏室内灯光特别昏暗,空间也很狭小,商家在游戏设置时,没有考虑到参与者在受到惊吓逃跑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跌倒踩踏安全事故,经营者没有尽到提醒和安全提示义务,此外,在游戏设置关卡时,也没有对安全隐患做到充分考虑,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侵权责任。
而原告小黄和其朋友们在游戏中受到惊吓后转身跑走属于本能的应急反应,在此情境下逃跑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但小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参与密室逃脱游戏,小黄对其自身个人心理预判和事先防范意识不够,自身对受伤存在一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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