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这么当,真不行!

韶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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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让朋友来“顶包”,“讲义气”的朋友前来“帮忙”,最终二人都被判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2月20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搭载朋友杨某途经武深高速公路某路段时,两次碰撞因发生交通事故停于车道的小型轿车,造成二人死亡、多人受伤以及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

出发前,张某与杨某商量,因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4分,如发生事故由杨某顶替。事故发生后,杨某向交警谎称其为肇事者,张某则谎称自己是乘车者。但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二人却露了马脚,后杨某对其包庇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多人受伤,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其为逃避法律追究,由他人冒充肇事者,应认定为肇事后逃逸。被告人杨某明知张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妨害司法活动,其行为构成包庇罪。综合案件情节、性质等,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以包庇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的,应立即抢救伤员,切勿为逃避责任逃离现场或找人“顶包”,若有肇事后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予以从重处罚。若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将构成包庇罪,面临法律的严惩。

文字:张美艳 肖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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