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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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特色发展学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东中招办〔2023〕1号)要求,我市于7月3日组织了东莞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考。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市严把命题关、评审关、考生关、监考关。通过第三方建立市内市外相结合的专家库,按较高比例随机抽取命题专家和评委。对命题人实施全封闭管理,要求评委独立评分。通过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考试顺序,不允许考生在考试中透露个人信息。市教育局督导员和第三方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考试,并对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本次考试共设6个考点,分人文、数理、体育、艺术、科技5个大类22个项目进行考试。体育、艺术、科技类考生的现场测评项目成绩已现场出分并由考生签名确认,人文、数理、美术、书法及声乐器乐基本素质考核已于7月3日完成评卷。

市考设合格线,原则上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未达市考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单个招生项目少于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达到60分,则以该项目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合格为标准,以标准分60分划定合格线,以标准分计算市考成绩。

现对市考总分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已折算为百分制)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7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及其成绩有异议,请联系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下称市中招办),电话:0769-23126162、23126361。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等资料,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期间,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无论是否在考试合格名单内,均可以申请复查。申请复查程序为:家长考生向初中毕业学校提出复查分数申请,由学校统一于7月7日17:00时前提交至市中招办。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复查结果有三种:加分、不变、减分。复查结果将由市中招办于7月8日下午17:00通知到初中学校。

如反映廉政违纪等情况,请联系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办公室,电话:0769-23660823。

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附件:市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公示

【如需启用标准分折算,折算范围限定在招生计划的最小单元,即所填报志愿完全相同的数名考生。标准分折算方式:某一学校(比如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某一招生项目(比如高水平健美操)某一条件(比如男生)招生计划数的80%取整后为合格人数,合格人数的最后一名加N分折算为60分,其他合格考生同样加N分折算为其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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