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开发区,你们举报的“鬼火”少年已被查!

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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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暑假,

一些“鬼火少年”为博眼球,

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

在街头“炸街”“飙车”“翘头”…

让旁人看得是胆战心惊!

对此,我们只有一个态度:

严厉查处!

7月1日,开发区交警

根据“鹰击2023”行动部署,

结合近期摸排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线索,

组织开展摩托车“炸街”查处行动。

发现套牌车 “鬼火少年”被查处

当日下午,开发区交警在辖区明珠路逸翠华庭小区楼下时,看到了两辆被群众事前举报的粤V、粤H号牌摩托车。

经核查,分别在揭阳、肇庆登记注册的粤V、粤H号牌摩托车均已处于报废状态,且登记资料与被查的两辆摩托车外观不符,确认两车为套牌车

据两名当事驾驶人欧阳某、乡某称,两人都是在校学生,所驾摩托车均是瞒着父母用压岁钱购买的,并不知道是套牌车,平常也都是将车辆停在家附近,也从来不敢开车到学校,所以学校和父母从不知情,只是偶尔在放假的时候将车辆开出来玩。

办案民警当即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了无证驾驶的危害,随后还叫来两人的父母,在家长的见证下要求两人写下保证书,同时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以免发生交通意外。欧阳某、乡某两人还将被依法处罚。

在以往查处的炸街车中,

当事人经常在深夜或凌晨

驾驶摩托车在大街上追逐飙车,

部分车辆还安装了炫目灯光,

像“鬼火”一样呼啸而过,

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鬼火”少年

大多贪图一时刺激,

无证驾驶改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不仅危害他人行车安全,

还影响自身安危!

为此,交警有话要说!

↓↓↓

对青少年:

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考取驾驶证,更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对家长:

平日里,请务必做好孩子的监管工作,教育孩子不要自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更不要驾乘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中山交警提醒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切勿把马路当赛道,把生命当儿戏!

暑假已经来临,

安全意识绝不能放假!

请同学们出行时注意安全、遵章守法;

请家长们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确保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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